传媒技术学院2018年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

根据《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修订)、学院办学条件以及专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以及培养方案

1、本学院设置教育技术学专业为辅修第二专业。

2、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

3、课程开设计划在教育技术学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特别标注。

二、申请条件

报名辅修我院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

2高考理科考生

3、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三、选拔程序

1申请

满足基本条件学生在通过网络提交申请,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成绩单3份(一体机打印)。

2)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3)辅修申请表3份。

2、遴选

辅修教育技术学专业的遴选不组织笔试,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学生必须参与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面试时需携带申请要求的材料。

面试时间:7131500

面试地点:西校区11号教学楼B402

咨询电话:8238477

3、结果公示与公布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主修专业成绩以及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录取名单,并在传媒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辅修形式

1、辅修教育技术专业学生不单独组班上课在主修专业插班听课。

2、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学生须填写《聊城大学学生免听课申请表》,向开课学院申请免听;经同意后,可以免听,但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测验和实验等,方可参加考核。

3、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时,须事先向开办学院提交缓考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缓考。

4、辅修专业学生若在主修专业已修过相同课程,且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第二专业中的相应课程,申请课程免修的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辅修教育技术专业的其它相关事宜须遵照《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修订)规定

传媒技术学院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