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修订)、学院办学条件以及专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以及培养方案
1、本学院设置教育技术学专业为辅修第二专业。
2、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
3、课程开设计划在教育技术学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特别标注。
二、申请条件
报名辅修我院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
2、高考理科考生。
3、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三、选拔程序
1、申请
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在通过网络提交申请,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成绩单3份(一体机打印)。
(2)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3)辅修申请表3份。
2、遴选
辅修教育技术学专业的遴选不组织笔试,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学生必须参与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面试时需携带申请要求的材料。
面试时间:7月13日15:00
面试地点:西校区11号教学楼B402
咨询电话:8238477
3、结果公示与公布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主修专业成绩以及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录取名单,并在传媒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辅修形式
1、辅修教育技术专业的学生不单独组班上课,在主修专业插班听课。
2、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学生须填写《聊城大学学生免听课申请表》,向开课学院申请免听;经同意后,可以免听,但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测验和实验等,方可参加考核。
3、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时,须事先向开办学院提交缓考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缓考。
4、辅修专业学生若在主修专业已修过相同课程,且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第二专业中的相应课程,申请课程免修的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辅修教育技术专业的其它相关事宜须遵照《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修订)规定。
传媒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