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40104)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教育学、理学知识和艺术学素养,能够在新技术教育及培训领域从事教学资源开发和教学系统使用维护,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包括高校教育技术学课程、中小学技术类课程和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的教师,以及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新闻宣传,各类教育机构从事教学设计、 教育软件开发、教育设备管理及维护的教育技术人员。
(二)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要求(A)
A1.教育学知识:包括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传播学知识、教学设计理论等方面的知识;
A2.理学知识:包括高等数学、物理学、电子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等;
A3.艺术学知识:音乐、艺术设计的基础知识等。
2.能力结构要求(B)
B1.教学系统使用维护能力:包括计算机网络等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应用的能力;各种教育多媒体的选择、应用与维护能力;
B2.教学资源开发能力:包括平面、动画、音频、视频、网站、软件等各类教育资源的设计、开发能力;
B3.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在高校担任教育技术学课程、中小学技术类课程以及培训机构各类课程教学的能力。
B4.教育技术研究能力:包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核心素养结构要求(C)
C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敬业爱岗,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C2.人文科学素质:崇尚科学、热爱科学,具有较强的自我获取知识能力,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一定的独立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合作的意识和精神。
C3.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二、学制、学分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 3~6 年内修满学分。总学分为60学分。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并完成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可予颁发本专业辅修证明和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教育技术类课程:教育技术学导论、教育传播学、学习的科学与技术、教学系统设计、教育媒体理论与实践、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开发。
教育资源开发类课程: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二维动画设计、计算机三维建模设计、教育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程序设计基础。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验、专业综合训练(专业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
其中专业实验是要包括: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二维动画设计、计算机三维建模设计、教育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开发、教育媒体理论与实践等。
综合训练(实训)项目包括:多媒体课件制作综合训练、教育电视节目制作综合训练以及模拟教学实践综合训练。
五、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见表1)